明朝内阁制简介明朝内阁的特点及成因又是怎样的呢
明朝内阁制简介:明朝内阁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明朝内阁是从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期间,皇帝咨询政务的机构。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阁逐渐成为行政中枢,其辅臣的人数不定,大多自称为“阁部”。起初,大学士主要扮演顾问角色,但到了明仁宗、宣宗时期,其地位得到了提升。
到明世宗中叶,由夏言、严嵩等人掌控的内阁,其权力显著增强,有时甚至可以压制六部。尽管首席大学士拥有票拟权力,但他们必须依赖内部太监送达批红才能行使职权。这种情况下,首辅大学士的地位与以往丞相相似,但必须与宦官合作,以张居正和冯保为例。
明朝内阁有何特点?
一、形成时间长且始终未取得法定的地位,不是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
二、在皇权与其矛盾重重的情况下,一直处于被动屈服状态。
三、受制于司礼监,两者间存在深刻矛盾但又不得不走司礼监路子。
四、与六部经常互争雄长,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较大矛盾。
综观来看,虽然有严嵩和张居正之类显赫人物,但他们都是在皇帝支持下执掌大政,并非真正平衡了皇权。而其他一般性的阁臣由于缺乏实际政治经验和对民间疾苦了解,对政策提出的措施往往不切实际。此外,由于权力不稳定,他们很难施展抱负,也难以获得持续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汉唐宋还是明代,都没有出现真正有效监督并约束皇权的情形,从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这一角度看,这一点已经实现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