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难道没有12大名人盗墓案成就了明未四大奇案吗(图)
在中国,历朝历代对掘坟盗墓行为,皆视为大逆不道,要处酷刑的。就制度上来说,明朝不只帝王陵寝规制有了创新,保护陵寝的制度也是最为完备的,而且量刑很重。
据《明会典刑律条》:“凡谋反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凡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以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人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下条准此)。知情故纵隐藏者斩。有能捕获者民授以民官军授以军职仍将犯人财产合计充赏知而首告官为捕获者只给财产。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从上面的规定看,对谋毁山陵(盗墓)的惩罚是相当相当严厉的。
实际上,对帝王陵不要说盗了,就是偷了其祭祀物品,也是“十恶”之行为。时出版的《明孝陵志》中称,“盗大祀神御物者为大不敬二者皆在十恶之科”。明朝这些制度都是参考了过去朝代增补制订的,在汉唐法律中,都有详细规定。
但是,从有土葬习俗、陵墓中附葬有价值物品开始掘坟盗墓就开始了,从没有断过。特别自春秋时期厚葬风盛行后,盗墓开始作为一种发家致富途径,而成为最古老职业之一,但这并非历史上的每位名人的行为。
伍子胥-最毒的盗墓者
伍子胥,是中国史书着墨较多的人物之一,本来就是一历史名人。在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名人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为了报复或者报仇,将自己的力量用于破坏和践踏他人的遗骨,这种残忍的手段被称作“鞭尸”。
项羽-最牛的盗墓者
与伍子胥相比,有些历史人物似乎更配得上这个称号,因为他们背后的动机或许更符合正义。但我们必须承认,无论动机如何,一旦涉足这种冒险活动,即使出于正当理由,都难免要面临道德和法律上的谴责。
刘去-最无聊的一位考古学家
然而,有些名字可能让我们联想到的是完全不同的职业——考古学家。而刘去,则是一个特殊的人,他是一位西汉时期广川王,因好奇心强烈而常常参与一些荒诞且危险的事情。他甚至因此获得了一份传奇般的地位:他的铁锹似乎能够穿透任何防护措施,让他能够轻易地打开那些被认为坚不可摧的大门。这一点,使得很多现代考古学家的眼中,他也许显得有些神秘莫测,就像是那些曾经活跃在深夜博物馆里的探险家一样。而对于那些想要窥探过去秘密的人们来说,他们总是在寻找这样的故事,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唯一一个渴望解开世间谜题的人类存在体验者的可能性。
不过,如果我们站在时间长河的一个角度来审视这些事件,那么无论是哪个时代,无论何种手法,每一次掘开或破坏一个已经埋藏数百年的遗迹,其实都是一次冒险、一次挑战,也是一次对人类文明传承记忆永恒性的企图。在这样一个层面上,或许所有这些故事都是彼此连接的一部分,它们共同构成了我们的文化基因库中的宝贵遗产,并继续激励着今天的人类精神探索未知世界的心灵深处所蕴含的情感与智慧。这一切又回到了那个简单的问题:你是否愿意成为下一位加入这一壮丽传统中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