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玩转宋朝揭秘皇帝亲自选定的通判之谜
确实,宋朝设立通判的初衷,是为了让这个官职对知州、知府起到监察的作用。瞿蜕园在《历代职官简释》中指出:“宋代初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与知州、知府无异,名为佐官,实际是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这番话说得非常准确。
我们来看看《宋史·职官志》中的记载:“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乾德初,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并命刑部郎中贾玭等充。建隆四年诏令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此时,大郡置二员,小郡亦特置一员,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任者。执掌伴贰郡政,如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更明确地,《宋史·职官志》再次提及:“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以文臣任知州,再设通判以贰之。”这意味着,对抗唐五代地方军阀的专横行为,便是通过设置文臣担任 知州和配备一个副手——即通判来实现这一目标。在关键时刻,当皇帝亲自选定那些忠诚可靠的人物担任此角色,这些人往往被视作皇帝的心腹。
例如,在赵廷美被贬至房州期间,他弟弟赵光义极其谨慎地选择了崇仪副使阎彦进作为房州的知事,并且将监察御史袁廓委派为房州的事务处理人员,同时赏给他们白金三百两。这表明赵廷美案件重大,因此需要有心腹人物监督。而袁廓曾先前担任楚 州 的 知事,一直维持较高的地位,但在此次转变成房 州 通判之后,其级别看似降低,但实际上承受的是特别重大的任务,这一切都是太宗所预见和安排好的。
吴越王钱儆归国后,他成了接收大员,由于他在各项工作上的卓越表现,被太宗深受器重,每当宴会时都会给予特别待遇,即便是在平常情况下,也不会轻易授予他这样荣誉。但当他再次成为郓 州 的 知事后,又一次被调往房 州 通判,不仅没有降级反而更加显赫,因为他的特殊使命已然不同寻常。他直到赵廷美去世后才返回朝堂,最终升迁为三司大法官。
文章中体现出的形象,就是一个怎样复杂多变的角色:既不是完全不重要,也未必能称得上真正辅助性的角色。正如赵匡胤所言,没有绝对不可管控的人或事件,只要人们愿意,那么任何制度都可以得到有效执行。一旦制度久远,它们就可能出现问题,从而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