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与刘邦子孙后代关系图在社会中的探究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陈金于成化八年进士及第,除婺源知县,后擢南京御史。弘治初年,他出按浙江,并因灾异劾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南宁伯毛文等多被罢官。他随后迁山西副使,再历云南左布政使,在讨平竹子箐叛苗的过程中显示了他的军事才能。
十三年间,他升为右副都御史,并巡抚该地。在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的斗争中,他奉命发兵缅甸、干崖、陇川、南甸诸部,以十二万粮食为征讨计,同时遣派参议郭绪前往抚慰。这次行动成功地迫使思禄投降,从而避免了一场更大的战争。
之后他又发兵连破贼妇米鲁及其追击的队伍,并因此获得加薪一等和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当正德改元时,有给事中的周玺等人劾奏不称职的大臣,但陈金并未受到牵累。他以母老请归,但请求被拒绝后,又被任命为总督两广军务。在此期间,他坚持意见反对将两广各司所存银子输往京师,最终得到朝廷支持保留二十余万银子的决定。
然而,由于在处理藤峡苗问题上的一些失误,如立约束民与苗商贸但最后失败,以及过度信赖苗族导致更多混乱,这些行为遭到了批评。他曾有言:“永通不通,只能葬身江中,我是谁?”这也反映了人们对于他的失策的看法。三年十月,他升任南京户部尚书一年之后,又召回担任左都御史,但由于母亲去世返回家乡。此后六年二月,当江西发生盗乱时,被重新起用担任总制军务,对付各地的盗匪。此时期内,一系列严厉措施如杀戮无辜者被实行,以打击这些流寇活动。但即便如此,这场斗争仍然持续了很长时间,而陈金则因为其早前的失策而不得不面对公众的质疑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