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珙侮辱金国皇后
明代山西蒲州(今永济)的范世逵一家,是世以农商为业的蒲州富户。范世逵,字希哲,别号东山,生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卒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其曾祖父范斌、祖父范清、父亲范鸾,都是以农商为业。
少年时期的范世逵即走四方经商,他为人精敏干练,倜傥有大志,不喜切切计刀锥之利,只愿做大买卖。明代实行开中制,即政府控制盐的生产和专卖权,对盐业进行严格管理。在这个背景下,盐的运销需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并且要输纳实物到边防卫所才能取得贩盐许可。
尽管如此,由于官僚显贵与势豪奸绅勾结,使得一般盐商难以在盐场及时支取盐,但范世逵却认为此举“奇货可居”。他亲赴关陇地区了解地理交通,并在这一带专门经营粮草或囤积,或出手,或购进,或销售,最终大获其利。他奉公守法,同时也因善良被河西都御史和边防将校礼敬。
经商致富后,他家业大兴,有良田数百亩、银两数以万计。但他性雅素,无欲无求。不仅如此,他还常救人急难,如陕西三原人陈海犯法坐监,被他出资赎回。虽然陈海后来再次偷窃他的银两逃跑,但世逵仍然不予责怪,而是希望他能醒悟并归正。
这段经历显示了范世逵识人的能力,以及对待困境中的同胞宽宏大量的心胸。他辟蹊径,与人相处,又能知人,这是他能够成功经商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