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求生记皇帝也要受惩罚自然中的惩罚措施有哪些
自咸丰时期起,清朝的皇帝不仅失去了曾经的英勇与武艺,更是无法有效地处理国家大事。他们既不能亲征于战场,也无法救民于水火之中;既无能耐管理内政如财政、工商等诸多领域,又无所长于科技进步,因此中国在世界舞台上的地位不断下滑,屡次遭受外国列强的欺凌。随后,同治和光绪两位皇帝更显得软弱无力,他们几乎成为慈禧太后的傀儡,被一个女性操纵在手掌之间。尤其是光绪,他虽然尝试进行改革以摆脱“母老虎”的束缚,但最终被打回原形。在他眼前,无力阻止珍妃被牵涉进暗流中的悲剧,只能目睹一切而无能为力。至于最后一位宣统小皇帝(溥仪),他的境遇更是一团糟,从三岁便登基,对满朝文武人的态度只是哭泣,这让人联想到了尿裤子般的窘迫。他似乎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起整个国家的重任,最终还是民众觉醒推动了清王朝走向灭亡。
清代九位皇帝安葬的地方分别位于河北遵化马兰峪和易县永宁山下的陵寝,从康雍乾时期开始,其陵墓装饰豪华富丽,而从道光时代开始,这种做法变得节俭起来,如慕陵减少了华表、石像生等装饰性建筑,并且没有设置神功碑。这体现出了一种制约:凡丢失国土者不得立此碑。在鸦片战争失败签订《中英南京条约》后,开启了赔款割地的先例,是一种难以接受的事实,让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这一耻辱事件成为断然不敢再树碑记的一笔过错。一位失职的皇帝,用厚脸皮给自己立功德碑,无异于自我耳光,一违先祖订立的家法国法。道光死后躺在不完整的心灵上,我想他一定盼望着自己的后代早日收复失地,早日弥补罪过,以免睡眠不安。
我不知道,在大清之前,有哪个朝代会有如此严格戒律,即明文规定丢失国土者死后不得享圣德神功碑。这意味深长,如同对败家子的警告,如果能够提前产生并更加锋利,或许可以减少若干昏君误国的情况。但总之,要有一些制约昏庸帝王的手段,以免其无所顾忌地挥霍腐化乃至割让土地。而爱新觉罗氏家的规矩虽使道光以下诸帝死后无碑,却也未能阻挡住国力衰竭、国土沦丧命运。
清室奉行诸多规矩,与前朝迥异。你说它是族规也可以,说它是家法也可以,都带有鲜明特色。这些代表最高意志的“祖制”,基本上都雷打不动得以贯彻,其中包括是否建立圣德神功碑绝对与该君主政治绩挂钩,不容失寸土,就像白玉不可有瑕疵。因此,当道光因鸦片战争落败丢掉香港时,他必定羞愧难当、死而未瞑。
从宏观体制方面,清取代明袭用前朝衣钵,本应省心省力却又谋求变革,在一些至关重要细节上又追求完善,其中也不乏令人耳目一新的好点子,最具创新意识并相关乎国家命运及皇族命运的是选贤定策制度,比如采纳嫡长子继承制换成才取胜为标准,使每个皇子机会均等,看你才能如何超群脱俗。而这对于国家来说,则更保险,因为只有经过严格筛选考验的人才可能成为真正合格的人选。
比如同治六岁就入学学习,由翰林院编修李鸿藻教授启蒙知识;继位后,小皇帝还特请李鸿章等人担任师傅,不仅要学习书本知识,还需练习骑射和军事训练。如果不是为了考状元,就是为了争夺未来宝座,每个人都会努力学习显示自己的才能。在主考官面前拼命显示新学到的文韬武略自然也是常态,那么谁将获得班级第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