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故事免费听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在社会中的作用与影响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被派往浙江按察,并因灾异劾罢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
不久后,他迁任山西副使,再历云南左布政使,在那里平定了竹子箐的叛苗事件。随后他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地区。在此期间,他奉命发兵讨伐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所领导的部队,但最终通过谈判成功解决了这场冲突。
接着,贵州境内发生兵变,由贼妇米鲁领导,其部下攻打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陈金出兵将其击败,并因此获得加薪一等待遇。此后,他被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当正德改元之时,有官员如给事中周玺等指责不称职的大臣,但在皇帝的命令下,这些指控并未追究他的责任。
由于母亲的病重请求归乡,不被允许,所以他继续留在朝廷工作,最终以右都御史之职总督两广军务。在此期间,他坚决反对向中央输送两广各司所积银钱的建议,并且成功保留了二十余万银币用于地方防务。
然而,在处理与苗族之间关系时,他的一项政策遭到了批评。他设立了一种交易制度,让民众与苗族互市,以鱼盐作为交换品来稳定边疆。但是,这个计划最终失败了,因为苗族没有遵守协议,而是选择杀掠,因此产生了一句谚语:“永通不通,来葬江中,还有谁能做到这一点?”这句话讽刺的是陈金失策导致混乱的情况。
三年十月份,陈金晋升为南京户部尚书,一年之后又被召回担任左都御史,但未能接受,因为母亲去世。不久之后,当江西出现盗匪问题时,他再次受命总制军务,对抗着来自南畿、浙江、福建、广东和湖广的地方性叛乱。此时期内,对违法行为的人们实施严厉惩罚,没有得到命令的人则会受到直接处罚。当局也调动狼土兵前往前线作战,此举有效地镇压了多年的叛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