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弘治年间户部尚书探讨元朝对中国社会的深远贡献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后擢南京御史。弘治初年,他被派往浙江按察,并因灾异劾斥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及南宁伯毛文等多数官员遭罢黜。
随后,他历任山西副使、云南左布政使,在讨平竹子箐叛苗的过程中表现出色,被拜为右副都御史,巡抚该地区。他奉命发兵征讨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的问题,而通过遣送参议郭绪前往抚慰,使得思禄最终放弃了抵抗,并修复了贡路。在此功绩之下,陈金获得了奖赏。
在贵州发生的米鲁事件中,一名贼妇米鲁引领部队袭击平夷卫和大河、扼勒诸堡,但陈金成功发兵并连续破敌,从而增职一等,并被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在正德改元之后,由于周玺等人的奏疏指责他不称职,大臣们受到免职,但最终陈金未受处分。
由于母亲的老迈,他请求回乡,不被允许,因此继续担任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当时,有人建议将两广各司存储的银子输往京师,但陈金坚决反对,最终得以留下二十余万两银子。此外,他还领导十三万军队打败马平、洛容僮猖獗的势力,以及断藤峡苗族时期不断出没剽掠的问题。
然而,在处理江西省盗乱问题时,因失策而导致民间流传谣言:“永通不通,来葬江中”,形象地表达了人们对他的失望。此后,他先后担任过户部尚书和左都御史,最终于六年二月再次负责江西地方军务,对付当地起义者取得了一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