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也懒得出场包青天戏何其扭曲背离了宋朝的司法正义野史记载中他成了行侠仗义的英雄
在宋代文明的光辉下,草野文人编织出了一幅幅关于包公审案的神话画卷,他们在戏台上重塑了一个完全不符合宋朝司法制度的司法世界。然而,这些民间曲艺中的故事,却被后世误认为是真实反映了宋代司法生活。《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中,吴钩先生提醒我们,不要因为“包公戏”而迷失对历史真相的追寻。
从元朝开始,“包公戏”才逐渐兴起,并在晚清时达到鼎盛。在数百年的时间里,它们穿梭于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和小说之间,甚至影响到了清京剧和地方戏,使得无数中国人通过这些表演了解到古代的司法制度与文化。学者们也以此为例分析传统“人治”的问题,但他们未曾意识到,这些都是一种后来才发展起来的民间艺术,而非宋朝原有的法律体系。
元杂剧中,只有“势剑金牌”,直到明清传奇中,“大批发”更是繁荣起来:“(宋皇)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这里所说的“势剑”即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而铜铡则随着时间演变成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每一种都专杀特定阶层,有如现代电影中的超级英雄武器一样。
有趣的是,即便罪犯手持类似法宝,如《破铁卷》中的鲁斋郎,他也拥有祖传丹书铁券,无恶不作。而最终是否能用尚方宝剑破开这层保护,是一场看点高昂的情节展开。但这样的权力斗争决不能代表真正历史上的正义裁判。这一切都是由后来的民间文人根据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而不是来自实际存在的事实记录。
因此,我们必须澄清那些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它并非像人们想象的一样,那里的法律严格且独立,不受个人权力的干扰。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在今天还会有人错误地将其与漫长历史中的其他时代混淆。在揭露这种误解之余,我们也应深入探讨那段历史背后的真相,为理解中国传统司法模式提供更多正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