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与乾隆一生的100位女人在社会中的影响
陈金,字汝砺,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其一生轨迹与乾隆一生的100位女人在社会中的影响相比,不啻为两种不同风格的人生篇章。陈金出身湖广武昌,1446年诞生于那片繁华之地。在他的生命旅程中,他曾经历了成化八年的科举考试,以进士之名展现其才华,被授予婺源知县和南京御史的职位。
弘治初期,陈金被派往浙江进行巡抚工作,那时他因灾异而劾奏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高级官员,这些人的职务最终被罢免。随后,他转任山西副使,并历任云南左布政使,在那里他平定了竹子箐叛苗事件。
之后,他被提升为右副都御史,担负起巡抚云南地区的责任。在此期间,他面对孟养酋思禄与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的问题时,用计策和军事行动解决了这一难题。他不仅讨伐成功,还受到朝廷的嘉奖,并且因为功绩获得银币赏赐。
然而,在贵州发生兵败贼妇米鲁事件后,陈金发挥领导才能,最终连破敌军增添了声誉,并因此获升一级俸禄。当时正德改元后,有人劾奏不称职的大臣,但朝廷并没有追究这些人的责任。这让陈金感到母亲老迈,便请求归乡,但未能得到允许。此后,他又被派去总督两广军务。在这个过程中,当有人建议将两广各司所存银子运往京城时,陈金坚决反对,最终这批银子的运输得以保留。
在处理马平、洛容僮猖獗的问题上,与总兵官毛锐共同发动十三万大军征讨,最终斩杀七千余人,更是加冕左都御史。但在处理断藤峡苗族问题上,由于采取错误的政策导致苗族再次暴动,使得原本希望通过贸易来和解的事业破裂。最后,在江西盗起的情况下,被重新任命为总制军务,将五省文武将吏编入自己的指挥范围内,对付那些不服从命令的小股敌众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