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南宋名将孟珙尝后图明代弘治年间户部尚书在社会的风云变幻中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奉命巡按浙江,并因灾异劾奏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有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多被罢免。他后来升任山西副使,再历云南左布政使,在那里平定了竹子箐的叛苗事件。
在他担任右副都御史期间,他奉诏发兵讨伐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构兵积年的问题。而当时贵州境内的米鲁引领的一群贼妇攻打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时,陈金又发兵连破之,这些胜利提升了他的声誉,并给予他加俸一等,同时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
随着正德改元,他与给事中周玺等人的意见相合,被认为是不职的大臣,但最终未被追究。此后他以母老乞归,不被允许,但不久之后他又被任命为总督两广军务。在此期间,他坚持反对将两广各司所贮银输往京师的建议,并最终成功保留下二十余万银两。
然而,当时马平、洛容僮猖獗时,陈金偕同总兵官毛锐发兵十三万征讨,最终斩杀七千余人,加上左都御史的头衔。此外,还曾因为失策而导致苗族叛乱的情况恶化,有“永通不通”、“来葬江中”之说流传开来,对其失计表示批评。
三年十月,他升任南京户部尚书一年之后,便因母亲去世而回乡。不久后再次受召为左都御史,却未能就职,因为母亲丧期未满。六年二月,一场江西盗匪暴动发生后,他复出,以故官身份总制军务。这一役下属将领如许便宜从事,都指挥以下无需命令即可自行处置,将违抗命令者施以刑罚。当时抚州、大帽山地区均有大量盗匪活动,而陈金则提议调入狼土兵镇压这些暴动,最终成功平息了一系列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