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元朝社会中的户部尚书一职在明代弘治年间的重要性探究
陈金,字汝砺,原名应城人,后徙居武昌。祖父坦曾任夔州知府,而父亲琳则在广西担任佥事。陈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并被授予婺源知县一职,再晋升为南京御史。在弘治初期,他出任浙江按察使,对文武大臣进行了劾奏,这些官员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和南宁伯毛文等,他们多数被罢黜。不久,他被调往山西副使,并历任云南左布政使,在讨伐竹子箐叛苗的过程中表现突出。
十三年时,陈金被提升为右副都御史,并负责巡抚该地区。在此期间,他奉命发兵征讨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构建的军队。他组织了来自缅甸、干崖、陇川和南甸四地的部队共计十二万人,以准备对抗这两个酋长。此外,他还派遣参议郭绪前往与这些酋长进行谈判,最终导致他们放弃抵抗并修复贡品关系。由于他的功绩,陈金获得了银币作为奖励。
随后他又面临贵州境内米鲁领导的一股反乱,这股反乱一度攻打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但是,由于他的连续胜利,其中包括破坏米鲁军队以及增强俸禄一等级,被召回成为南京户部右侍郎。一改元朝之后,不久他再次因周玺等人的奏章而受到牵连,但最终未受处罚。
不久后,由于母亲的健康原因,陈金请求归乡,但未得到允许,而是被指派为两广总督军务。在此期间,他坚决反对将两广各司所积存之银子运往京师这一提议,最终成功保留了二十余万两银子的资金。
然而,在处理藤峡苗族问题时,虽然他设立贸易机制以利用鱼盐贸易来稳定局势,但实际上这项政策失败了,因为苗族嗜好鱼盐且贪婪,所以他们拒绝直接交易,从而导致更多杀戮事件发生。这段经历让人们评价说:“永通不通,是江中的坟墓谁能做主?”批评他的失策。
三年十月时,陈金晋升为南京户部尚书,一年后的冬天,又回到左都御史职位,因为母亲去世而返回家乡。六年二月,当江西发生盗匪起义时,他重新接管之前的职务,并负责整顿地方军务,其下属包括从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到所有指挥以下的人员,以及刑法上的惩罚权力。当时,该地区出现了一系列著名的盗匪,如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以及其他人;同样还有在南昌、瑞州和赣州的大规模叛乱事件,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仍然无法有效镇压。因此,当局决定调入狼土兵支援。而在第二个月初,将率先进兵东乡并分配给参议徐蕃等人守护要害地点,以及委托副总兵张勇带领目兵击败熟塘区间敌方。此举成功平息了一系列叛乱活动,使得当地恢复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