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南明朝监国有谁社会探究弘治年间户部尚书的足迹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奉命巡按浙江,并因灾异劾斥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有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多被罢官。他之后历任山西副使、云南左布政使,并讨平了竹子箐的苗族叛乱。
十三年时,他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地区。在此期间,他奉诏发兵征讨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构成的军队,并成功地平息了这场长期的战争。他的功绩得到了奖赏,但他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嫉妒和攻击,最终被召回京师处理。
随后,他又被派往两广总督军务,在那里他坚决反对将地方银库中的银子输往京师的建议,最终导致了一次重大战役。他领导一支由13万士兵组成的部队,与马平、洛容僮猖獗作战,取得了胜利,并且还曾经短暂地担任左都御史。
然而,在一次试图与苗族建立贸易关系以换取他们不再侵扰边境的情况下,陈金遇到了一些挑战。当时,一些苗族领袖最初同意交易,但最终还是选择杀掠,而不是遵守协议。这件事让人们开始质疑陈金的判断力。一段时间后,当江西发生盗贼问题时,陈金重新被任命为总制军务,对抗这些盗贼并重建秩序。在这个过程中,他采取了一种严厉的手段,即对违反命令的人员进行惩罚,这包括直接处决或执行死刑。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地方官员在他的指挥下行动,他们包括东乡贼王钰五及徐仰三等,以及南昌贼汪澄二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