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进士遭凌迟刑奸污儿媳与亲妹案例分析1840-1949
明朝太监刘瑾被凌迟3357刀的故事
在中国封建社会,凌迟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它的本义是指山势渐渐累积增高,而作为一种酷刑,则是把犯人一刀一刀割下来的肉逐渐累积成一座小山。这种刑罚在明朝历史上有着不少著名案例,其中最为人所知的是对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刘瑾的处决。
刘瑾曾经侍奉明孝宗时期的太子朱厚照,并在朱厚照即位后成为武宗皇帝时,自然而然地成为权力中的重要人物。他专横跋扈,不仅贪婪无度,还图谋不轨。在他掌控下的朝廷里,他背着皇帝干尽坏事,最终遭到武宗皇帝查实并判处凌迟之刑。
据记录,刘瑾被判处3357刀,这个数字足以体现出他的罪行之大和对他的惩罚之严厉。执行这一判决的人物之一——河南主事张文麟完整地记录了这一过程。他被分三天割完,每天早晨刽子手先从胸膛开始割10刀,然后休息片刻,再继续割第二批10刀,以此类推。
第一天共割357刀,但奇怪的是,在完成这一切之后,刘瑾居然胃口很好,大快朵颐两碗粥。此后的第二天依旧按照计划进行,但当达到了数十次割伤之后,刘瑾终于无法忍受,一命归西。但根据法律,即使犯人死亡也不能停止执行,因此仍需将剩余的3357次刺戮全部完成。这场景中令人发指,也让人们感受到那时候社会上的残暴与恐怖。
然而,有趣的一幕是在这场景结束后发生了: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钱买下了已经被剁成细条块状的尸体肉食,以此来解除心头之恨。这样的事件反映出,那时候社会对于权力的渴望和对复仇欲望至深不可测。
直到光绪31年,这种古老而残酷的地方法才被废除。而这个案例,也成了中国历史上记载最详尽的一个凌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