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不能说的六部职能对偶简述
六部的核心职能(六部长官与其副手的职位与称谓)
六部统领者,包括尚书及侍郎,这些高级官员负责管理中央政府机构中的六个重要部门。
吏部专责全国官员的任免、考察、晋升和调动等行政事务。
户部掌握国家土地资源、户籍登记、税收征管以及财政收入支出的整体运作。
礼部负责国家典章制度的制定执行、学校教育体系、科举考试制度以及接待外国使节等礼仪事宜。
兵部主要负责军队指挥官的人选选择,以及兵力编制管理、武器装备采购和军令发布等军事事务。
刑部则专注于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以及刑事案件审理处理工作。
工部则涉及山林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农田建设工匠培训水利工程建设交通网络规划与维护各类大型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