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有多少个朝代探索陈金的故事了解明代弘治年间的社会与户部尚书之职责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被派往浙江按察,并因灾异劾罢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
不久后,他迁山西副使,然后历云南左布政使,在那里他平定了竹子箐的叛苗事件。随后他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他在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的部队之间调解了一场长期的战争,并成功地发动了缅甸、干崖、陇川和南甸四个部族的军队,最终迫使他们修贡税而非继续战斗。此举获得了他的奖赏。
然而,当贵州境内发生兵败时,一名贼妇米鲁引发了混乱并攻击了平夷卫及大河等堡垒。陈金再次出兵,将其击败,并因为这次胜利得到了加薪一等级,被召回任命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当正德改元之际,有官员们提出对一些大臣进行弹劾,但陈金并未受到牵连。
之后,他以母老病请归,不被允许,却很快又被任命为总督两广军务。在此期间,他坚持反对将两广地区储存的大量银子运送到京都,这一立场得到朝廷支持,使得留下二十余万银子。在马平、洛容僮猖獗的情况下,陈金与总兵官毛锐联合指挥十三万军队,对抗马平等地区的暴徒,他们俘虏或杀害七千余人,从而晋升为左都御史。
然而,在处理断藤峡苗人的问题时,陈金采取了一种错误的策略,即允许苗民与汉民交易,以鱼盐作为交换。这导致最初同意这一协议的苗人们最终拒绝直接交易,而是通过掠夺来获取更多物资,这进一步加剧了冲突。这一失策遭到了批评,被认为是由“永通不通”(即断藤峡)的事故所致,其中有句谚语流传:“谁能葬身江中?莫说江边,也难逃我手。”这是对陈公失算的一个讽刺表达。
三年十月间,陈金被提升为户部尚书。但仅一年后,因为母亲去世,他返回家乡服丧。而六年二月,因江西出现盗匪活动,他重新回到职位上,被任命为总制军务负责该区域所有文武将领及其士兵。此外,还有一个规定:凡是不听从命令或过错严重的人,都要受罚甚至处死。当时,该地区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包括东乡贼王钰五、徐仰三以及傅杰一;南昌则有汪澄二、王浩八及殷勇十;瑞州则罗光权和陳福一,以及赣州的大帽山贼何积钦等,此外还有其他多起暴动事件。尽管官方军队已经持续多年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但仍然没有有效地解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