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明代弘治年间的户部尚书与朱瞻基英年早逝社会考察
陈金,字汝砺,应城人,徙武昌。祖坦,为夔州知府;父琳,为广西佥事。金于成化八年中进士,以婺源知县起家,又擢南京御史。在弘治初年,他被派往浙江按察,并因灾异劾罢文武大臣十九人,其中包括侍郎丁永中、理卿吴道宏等多人。
随后,他升任山西副使,再历云南左布政使,在那里平定了竹子箐的叛苗事件。十三年,被拜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他成功地征讨了孟养酋思禄和孟密酋思揲的军队,并获得了银币奖励。
贵州地区兵败贼妇米鲁后,他发兵连破米鲁及其部下。在正德改元之际,他被召为南京户部右侍郎,但不久又被派到两广总督军务。当时,有内臣建议将两广各司所贮银输往京师,但他坚持反对,最终得到了诏令留存二十余万。
之后,他偕同总兵官毛锐征讨马平、洛容僮猖獗的部队,并成功斩杀七千余人,被晋升为左都御史。此前他曾在藤峡苗族地区出剽掠,但由于苗族嗜好鱼盐而导致失策。
三年十月,他被迁至南京户部尚书一职。但仅一年后,因母丧归乡。六年二月,当江西发生盗乱时,他再次被起用,担任总制军务,对抗包括东乡、南昌、瑞州等地的盗匪。不久,即去世于15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