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与北宋的分界问题
明代山西蒲州(今永济)的范世逵一家,是世以农商为业的蒲州富户。范世逵,字希哲,别号东山,生于明弘治十一年(1498),卒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其曾祖父范斌、祖父范清、父亲范鸾,都是以农商为业。
少年时期的范世逵即走四方经商,他为人精敏干练,倜傥有大志,不喜切切计刀锥之利,只愿做大买卖。明代实行开中制,即政府控制盐的生产和专卖权,对边防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出榜召商,这些应招商人必须把政府需要的实物输送到边防卫所才能取得贩盐专利执照,然后凭引支盐并销售。
然而,由于官僚显贵、势豪奸绅上下勾结,使得一般盐商持引不能及时支取,有时要等数年或数十年。此外,还需向各级官僚馈赠贿赂,使两淮盐商受益大受影响。但是,范世逵却认为输粮换引“奇货可居”。他亲赴关陇了解地理交通后,便在这一带专门经营粮草,或囤积,或出手,或购进,或销售,大获其利。
他的生意做得很活,但一直奉公守法,因此河西都御史和边防将校,都愿与他交往,对他甚为礼敬。经历了财富致富后,他家业大兴,但他的生活方式并不奢侈。他性雅素,不喜过度铺张浪费,并常常帮助那些遭遇困难的人,如救陈海犯法坐监,并在他偷窃后仍旧表示宽恕。
最终,被人们誉为有胆识的人物,其经商之道能够取得成功,也正是因为能辨识人才和善待周围人的缘故。这段历史对我们今天来看,无疑是一个值得学习和反思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