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也默然不语帝影横生中宋朝司法的扭曲面目
在宋代文明的光辉下,草野文人编织出了一种民间曲艺——“包公戏”,他们在舞台上重塑了宋朝司法的面貌。然而,这些故事与真实的宋代司法制度迥异。如果将这些戏剧情节视作历史真相,那便是一场误解的盛宴。在《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中,吴钩先生揭开了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
文章指出,“包公戏”的故事并非源自宋代,而是在元朝兴起,至晚清时才广为流传。数百年来,这些故事被编入各种文学形式,如杂剧、南戏、话本、评书等,不仅如此,它们还被改编成影视剧,让无数中国人通过这些演绎了解古代司法制度与文化。此外,一些学者甚至以此为依据,对传统的人治模式进行分析,并反思中国为什么无法走向近代化。
然而,这一切都基于错误的前提,即“包公戏”能够代表真实的宋朝司法过程。实际上,那里的权力道具如尚方宝剑和丹书铁券,其形象和作用远非简单的一把刀或一张纸能涵盖。而那些关于高级官员拥有神通广大的刑具的情节,也是后世文人的想象产物,没有任何历史根据。
例如,在元杂剧中,“势剑金牌”只是初步形式,到了明清传奇中,则出现了更为复杂多样的权力道具,如黄木枷梢黑木杖等。这一切都让人不得不怀疑,以往对“人治 司法模式”的批判是否过于偏颇。
最终,我们发现原本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分辨是非正义的地方,却演变成了谁掌握更多权力的斗争,无一不是对传统司法理念的一次又一次误读。这样的情况,在真正历史中的绝不会发生,因为那里的规则和规范远比我们想象得要严格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