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是阿三与寡妇这个二年级的寓言故事吗
从前,有一个寡妇,她家境贫寒,仅有一子相依为命。某年,她家中缺乏粮食,只能靠挖野菜度日。一天,当她路过一片蕃茄地时,想到因儿子两天未进米饭的哀状,便掘了两块蕃茄,用围裙包好准备离开,那时却见光棍阿三匆忙赶来,将布兰夺走,并且坚持要赔五元银洋,否则将告到官府。寡妇为人老实、胆小又无力支付,这让她吓得失声痛哭。
恰逢一个读书人路过,他听闻此事后感到同情,便帮她撰写了一份状纸,让她在堂上呈交给官府。在阿三等待三日未收到赔款后,他便告到了衙门。县官接审此案,上面呈上的状纸内容是:“家道败落,无米之灾只好挖野菜充饥;光棍见色起歹心强拉布兰惹是非,因奸不成施恶计诬告偷吃蕃茄望明鉴。”县官暗想:寡妇美貌,而光棍无妻,不仅双方都不是狡猾之辈,更显男女之间的误会可疑,因此拟轻判。
县官提笔批示:“年轻的寡妇如花般美丽,而三十岁的光棍尚未成家的男人,被指控偷吃而被夺去布兰,其证据不足;判决由原来的讼争转变为对双方进行调解,一百斤蕃茄作为补偿,以结这场纷争各自回归。”阿三接受了判决,但不得不带着一百斤蕃茄送至寡妇处。然而,这次事件并没有结束,它开启了两个人的新篇章——他们开始互相帮助,最终发展成为一对幸福夫妻。而这段经历,也让他们学会了珍惜彼此,以及生活中的每一次机会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