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传统文化故事中有没有听说过阿三与寡妇这样的短篇
从前,有个寡妇和她六岁的儿子,生活在贫困之中。他们靠挖野菜度日,一天,在蕃茹地里,母亲为儿子准备了两块蕃茄,正要离开,却被光棍阿三抢夺,并威胁要赔五元银洋,否则告到官里。
寡妇害怕又无力赔偿,便哭泣不已。路过的一位读书人见状,为她写了一份状子,让她上堂递交。当阿三等待三日未见寡妇来赔款时,他便告到衙门。
县官审理案件后,看了读书人的状子,上面写着:“家穷无粮,只好挖野菜维持生计。光棍见色起歹意,但因奸不成施恶计,被诬告偷茹。”县官考虑后,从轻发落,对双方说:“年轻美貌的寡妇与未婚的光棍,不是刁滑之辈,此事宜从轻处理。”
最终判决:阿三必须送一百斤蕃茄给寡妇作为补偿。他带着这百斤蕃茄回到家中,将其送达,而不是像最初那样指责。母子俩感激他的诚实,也开始对他有了好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结成了美满夫妻。这场误会让他们认识到了“不打不相识”的道理,同时也促进了彼此之间的情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