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字断案奇迹十大神话故事中的智慧裁判
在清朝的乾隆十七年,一场关于一字之谜的断案故事发生了。这起事件是由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引发的,他于清晨闯入广西苍梧县衙正堂,双膝跪地,举状鸣冤。县令李文正见状,命令惊堂木一拍,然后问:“你告何人?慢慢道来。”原告抬头,以泪水和哀求之情呈上了一份状子:“我是余阿吕,我家住在西门枥木桥,我向前街米店老板邱以诚借了三百两白银,但他赖账不还,并且辱骂我。我有这次借契作为证据,请大人给予帮助。”李公问道:“为什么会过了三十二年才追讨这个债务?”余阿吕回答说:“先父当初借钱给我父亲经商,我还是个孩子,不了解此事。后来先父去世,我继承了他的生意,但最近因生意不佳,只好去找邱以诚要回我的欠款。”
李公命差人拿出借契,并传唤邱以诚到案。当邱以诚进入庭堂时,他也跪下恳求。但是,当他听完余阿吕的话后,大叫冤枉,说自己从未与余阿吕父亲借过钱,而是在最近被余阿吅诈骗。两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李公无法立即做出决定,便让他们离开,让他有时间考虑。他退到后堂,对着《康熙字典》和雍正历书进行研究,最终发现这张借契是伪造的,因为“丘”姓应该写作“阝”旁,而不是直接写作“邱”。
第二天,他再次召开审判。在法庭上,李公指控余阿吕伪造了这张合同,并要求知道真相。当听到真相之后,朱阿良也招供说他们一起伪造合同。
最终,被告的人被捕并处罚,而邱以诚则感激李县令明智的判断。他叩头拜谢,然后离开法院。这起案件展现了一位优秀官员如何通过细致观察和深入研究解决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