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断案传统文化故事短篇
在清朝的乾隆十七年,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匆忙闯入广西苍梧县衙门,跪倒在地,手持状纸控诉。县令李文正震惊地敲响惊堂木,询问此人何事。他呈上一份状子,泪水涟涟:“我是余阿吕,从西门枥木桥家中来,我告知前街米店老板邱以诚赖账不还,他借了我父亲白银三百两,但至今未还。我有当年的借据,请您大人给予公正裁决。”李文正深思后询问:“这笔债务为何迟迟未能追讨?”余阿吕回答说:“先父去世时,我才小,有母亲管理家业,此事一直被遗忘直到最近因生意失败,我们才找回借契。”
李文正命差役递出借据,并传唤邱以诚到案。邱以诚五十岁左右,当即跪下。李文正大声喝道:“你如何赖账辱人?从实招来,以免皮肉受苦。”邱以诚否认一切,然后反过来指责余阿吅诈骗。
两人被告知暂离,让官府处理。此后,李文正仔细审视借据并查阅《康熙字典》和雍正在任期间的历书,最终发现这张借据是伪造的,因为“邱”姓缺少“阝”旁,这在雍正在任期间有明确规定。在第二天的审讯中,余阿吅坚称其拥有证据,而李文正则指出了伪造之处——该合同中的“丘”字应该写作“阝”。
面对这一铁证无疑,余阿吅最终承认自己与朱某合谋伪造了这个合同,只为了索取更多钱财。随着真相 gradually exposed, both men were put in stocks and their case was left for further disposition. McKeon's fairness and wisdom were praised by all parties involved, including the grateful McKeon himse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