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慈善之风如何一举致富
此事可从申大先生的家史来探讨。申大先生的太太老伯起初只是开了个小馆子,一年不过赚十来吊钱。后来乡里选举他做了乡董,他开始到处募捐,广行善事,甚至连尼姑庵的钱都能募捐来,到他去世时,已积攒下几百吊钱。他太老伯在世期间,适逢山东、河南河流接连决口,当地人知道他家是做慈善的,便将赈灾款项委托给他家经手。等到申大先生继承遗产时,不仅财务充盈,还荣升为高官。
据申大先生自述,他家族的事业是一本万利:“自从做了善事,从我手里,现在房子也有了,田地也有了,大官也有了。”然而,这种“劝捐”实则带有强迫性质,只有那些有权势的人才能成功筹集大量资金。比如王慕善尽管努力,但只得到了微薄的捐款,而申大先生却能轻松筹得巨额资金。这主要因为申家的背景和官方关系,让他们在慈善活动中占据优势。
除了这种直接牟取利益的手段外,有些人通过与官方结盟,也能够通过慈善事业获得进步,如何师爷利用挂牌“奉旨设立报效山西赈捐总局”,不仅筹得大量银两,还被保举为高级官职。而胡雪岩则因其多次救济工作,被授予正一品封典,并得到御赐黄马褂。
这些故事说明,在晚清时代,由于政治制度扭曲,使得民间社会与国家界限模糊,因此许多人借助于慈善活动获取政治资本或经济收益,最终实现个人致富。在这个过程中,“做好事”似乎成了一种既可以显现良心又可以谋求私利的手段。不过,无论是为了什么目的,这些人物所展现出的商机和策略,却让我们对那个时候的人物及其行为产生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