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制简介明朝内阁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
明朝内阁制简介:明朝内阁的特点及成因是什么?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明朝内阁是从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逐渐形成了成为明朝行政中枢的角色。内阁辅臣的人数不固定,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多自称“阁部”,奉使出外办事。
起初,内阁大学士仅具顾问身份,皇帝仍是最终决策者,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机会。随着时间推移,如在明仁宗、宣宗时期,其地位日益受尊崇。到此阶段,内阁的权力不断增大。在明世宗中叶,由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他们的地位达到了宰相水平,即可压制六部。
尽管首席内阁大学士拥有票拟权,但依然需要通过内部太监送达批红才能行使职权。这意味着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以张居正结合冯保为例。
那么,这些特点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方面,由于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从永乐开始,每个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寄大政于内阐,并且谁也不敢担当违反祖制的罪名,因此进展缓慢且始终未能成为中央一级正式行政机构。
另一方面,与汉、唐、宋相比, 明代辅相业绩并不显著,这也与他们基本上出自翰林院和缺乏从政经验有关。此外,由于权力不稳定,被司礼监挤压,被皇权压迫,即使有抱负也难以施展,使得他们无法真正对抗并约束皇权。
三方面,不断受到司礼监影响和控制,在中枢系统中,它们之间存在双轨制但不能平衡,对权力的争夺激烈。而且,无论是宠信司礼还是出现政治上的较量,都会导致其间关系复杂化,最终表现为互相牵绊而非协作。
最后,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与六部经常发生矛盾竞争,因为六部虽然隶属于丞相或后来直接对皇帝负责,但随着品位提升和票拟权限增加,也会被侵蚀。但总体来说,这种制度安排导致了更大的混乱和冲突,而不是有效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