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话传说故事中有房产税的影子直至清朝才彻底消失
在中国神话传说故事中,房产税的概念早已悄然存在,而直至清朝时期,这一税种才逐渐消失。《礼记·王制》中便有“廛(chán),市物邸舍,税其舍而不税物”的记载,显示周朝即征收过类似房产税。西汉时期虽然房产税尚未独立为一项税种,但房屋与其他财产一起作为计税对象,其税率达到6%。为了鼓励老百姓告发偷逃者,汉武帝规定举报者可获得二分之一偷逃者的财产。这项开征旨在解决国家战时的财政困难和缩小贫富差距。
唐代德宗建中四年(783),房产税首次作为独立的-tax-出现,被称为“间架tax”,源于每屋两架构成间。课征对象是长安城内居民住房,其征收标准包括上等房屋交铜钱2000、下等500。在市民强烈反对下,该制度很快取消了。
五代十国后晋、后周以及宋代都恢复并继续实行过房产tax,它们被称为屋tax南宋朝廷为了筹集军饷,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期向城乡居民征收屋tax。而元代则以“prod-money”计征粮食或折钱缴纳。
清代期间,房产tax名称多变,如江南地区的“廊钞”、“棚租”,北京则有“檀输tax”。直到乾隆年间,这些纷繁复杂的措施才逐步废止。
近现代,鸦片战争之后,列强在中国建立租界,并要求支付名为“house-donation”的房产tax。此外,在太平天国也实行过类似的政策。在浙江嘉兴,每日每间按3文计算,在江苏常熟则按7文计算。但这些措施并未持续久远,最终在1912年的北洋政府统治下仍沿用旧制但名称各异,有些叫做“urban-administration-donation”,有些叫做特捐或警捐,但执行情况因地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