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世界100个未解之谜古代闹洞房尺度太大 新郎为何还敢怒不敢言
在遥远的古代,人们习惯将新人完婚后的新居称作“洞房”,这与上古时期人们在山洞里完婚有关。然而,在春秋时期,闹洞房这一风俗才逐渐兴起。
据记载,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着《新房曲》,其中有这样的歌词:“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清康熙年间,一场闹洞房案件在上海宝山县令面前曝光。原告是一位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在小泼皮的过分闹事下,导致了拳头上的较量,最终小泼皮打得鼻青脸肿。这个案例让人生中四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烛夜”变成了“治病疗伤夜”。
虽然县令大人准备关押小泼皮几天,但他坚持认为“新婚三日无大小”,最终案件没有严重发展。不过,这样的事件并不罕见。在宁波,有一次甚至发生了一场悲剧性的闹洞房事件,其中一个男子被发现潜伏于洞房内,并被用剪刀扎伤。
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提到燕地风俗:“嫁娶之夕,无男女别。”也就是说,即使是在汉朝,那些性启蒙般的行为也不足为奇。而随着时间推移和各地方土不同,加上性启蒙元素,这种风俗不断演变,不论形式如何变化,都与性相关联。
例如,在明朝某地,如果床上铺一条花席,让新娘翻过来,而旁边的人会问:“翻过来了没有?”这样的游戏既羞涩又充满笑料。而李渔则将这种游戏描述为“看春意、读、听骚声”的一种享受,但这样的描述可能有些开放。
总而言之,“闹洞房”的确实存在于古代社会,与性启蒙息息相关,对当事人的羞涩程度和情感体验都产生了深刻影响,使得这段特殊时刻成为了他们人生中的一个难忘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