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却判决宋朝司法一分钟历史人物小故事中的包青天戏
一分钟历史人物小故事:揭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作为一种在宋代文明湮灭之后才兴起的民间曲艺,“包公戏”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造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朝司法情景,完全不符合宋代的司法制度。如果以为“包公戏”展现的就是宋代的司法过程,那就要闹出“错把冯京当马凉”的笑话了。现在我们有必要来澄清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
《同舟共进》2016年04期 封面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了的事实真相
包拯是宋朝人,但宋代没有什么“包公戏”。这是在元朝兴起的一种表演艺术,在晚清时终于成为了一种流行文化。数百年间,包青天审案的小说、杂剧、南戏、评书、小说和京剧中都有他的身影;近代以来,他还成了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常客。无数中国人通过这些作品了解古代 司法制度与司法文化;一些学者也以这些故事为样本,分析传统的人治模式,并反思中国传统司法为什么迟迟不能走向现代化。
然而,这些民间曲艺所展示的情景,与实际上的古籍记载大相径庭。在元杂剧中,只有尚方宝剑;到了明清传奇中,则出现了权力道具如金剑、一十二第御棍等。但在真正历史背景下,这些道具并不存在于法律体系之内,它们只是为了增添趣味而加入到表演中去。
例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自己的神通,而在" 包青天 " 的故事里,他也有皇帝赐予的一系列权力道具,如金剑铜铡丹书铁券等。这一切都让人们误认为那些权力道具是确凿存在于古代法律中的证据。但事实上,这些物品从未成为过任何正式法律程序的一部分,它们只不过是一种文学手段,用以加强故事情节,让观众感受到正义和威严。
更有意思的是,有时候罪犯也会拥有类似的武器,比如鲁斋郎这个角色。他自恃祖传丹书铁券,无恶不作。而这样的对决——谁拥有更厉害的手段胜出,就像是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的某个情节一样,以此来决定黑白善恶。但这种虚构的情形绝非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而仅仅是民间文学创作中的一个元素,不应将其视为历史事实。
最后,我们必须明白,一切关于‘’打狗头铡’’、“龙头铡”,以及其他刑罚工具,是后来的想象,没有任何根据。此外,即便在后世还有若干形式的人治模式,也并非源自那样的法院系统,而更多地来源于社会习俗和个人特点而形成。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所有问题归咎于"人治"这一概念,而应当深入探究它背后的原因,以及如何通过改革与发展使得我们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