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三司使与南宋军事防御的物资供应关系探究
在唐朝中期,随着行政和财务事务的复杂程度增加,三司使这一职位便应运而生。它由大臣负责管理度支、户部以及盐铁转运事务,这些都是国家财政收支、租赋征收与盐铁专卖的核心工作。在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宰相被授予处理这些事务的特权,并且在长兴元年(公元930年),这三个职责合并为一个称为“三司使”的职位,其任务是掌管全国的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为中央政府最高的财政官员,被尊称为“计相”。北宋时期继续沿用这个制度。
最初,三司使设立主要是为了分散宰相手中的权力,以增强君主的地位,但并不意味着中央集权。在北宋前期,虽然三司使拥有广泛的权限,它们涉及原来的兵户工礼吏部的事务,并且甚至侵犯了监察部门的一部分功能,同时还控制了地方州县的大部分财政事务。这种集中经济管理的做法,在开始时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中央政府收入,但随时间推移却导致了机构臃肿和行政效率低下。
因此,这种让一个机构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情况,与宋朝建立以防止任何势力过强的心理不符,因此必须改变。这就是为什么在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进行官制改革,将三司使所侵占其他部门职权归还给各个部门,其中最重要的是将财政权归于户部。这样,一度凌驾于所有政府机关之上的庞大的系统最终消失了。
尽管如此,在北宋末期,由于经常性的战争耗费,以及税收法规混乱,大量田赋和丁税无法维持国库所需资金,所以国家仍然依赖于盐铁和度支作为主要收入来源。此外,还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等新岗位出现,他们分别负责不同方面的事务,从而再次形成了一种新的局面,其中宰相重新获得民政、财政和部分军事领域的大权。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南宋时期,尽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变动,但由于不断发生战乱,加之税收制度不完善,使得国家需要依靠各种方式来维持其巨大的开销,而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政治结构中的某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