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底下有多恐怖包青天竟无尚方宝剑狗头铡包公戏扭曲宋朝司法的真相
作为一种在宋代文明湮灭之后才兴起的民间曲艺,“包公戏”的故事几乎都是草野文人编造出来的,他们在舞台上重建的宋朝司法情景,完全不符合宋代的司法制度。如果以为“包公戏”展现的就是宋代的司法过程,那就要闹出“错把冯京当马凉”的笑话了。现在我们有必要来澄清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
《同舟共进》2016年04期 封面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包拯是宋朝人,但宋代的戏曲并没有什么“包公戏”。 “包公戲”是在元朝兴起的,至晚清时终于蔚为大观。数百年间,包公审案的故事被编入杂剧、南戲、話本、評書、小說、清京劇,以及眾多地方戲中;近代以來,“ 包公案也 被多次改編成影視劇。無數中國人都通過 “ 包 公 戲 ” 理解古代 的 司 法 制 度 与 司 法 文 化 ;一些学者也以 “ 包 公 戲 ” 為 樣 本 ,煞 有介事地分析傳統 的 “ 人 治 司 法 模 式”,反思 “ 中 國 傳 統 司 法 迟迟不能走向近代化 的 重 要 原 因”。
然而,这种在士林中流传甚广的人物形象,却与历史上的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在元杂剧和明清传奇中所谓的一些权力道具,如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等,并非真正存在于历史之中,而是后世文学家根据自己的想象创作出来的一套神秘而炫耀的手段。
例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法宝,“package of justice”的 package 青天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各类道具,但这些皆为后人的构想,不应与真实史实混淆。在《同舟共进》的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番描述: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
就如《封神榜》中的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法宝,“package of justice”的 package 青天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各类道具,在元杂剧中仅有的还有“势剑金牌”,到了明清传奇则出现了更为丰富的地位象征:“(Song Emperor)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一十二第御棍……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断人间事不平;槐木枷梢槐木杖,要打三司并九卿;桃木枷梢桃木杖,每日断阳间夜断阴。”
这里提到的“势剑金牌”,即所谓尚方宝剑;但实际上,在古时候并未存在这样的武器。而那些著名的小说和戏曲里的刑罚手段,如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都不过是一种艺术夸张的手段,是对历史事件进行加工处理后的产物。
更有趣的是,有时候罪犯们也拥有类似的保护符,如据元杂剧《Package of Justice 智斩鲁斋郎》改编潮剧或川剧都讲述世家子弟鲁斋郎自恃祖传丹书铁券护身,无恶不作。这便好笑又好看的情节来了:具有最高杀伤力的尚方宝剑破得了具有最高防护力的丹书铁券吗?从这部作品看好像破不了。但最后只好用非常手段,将呈报文书上的"鲁斋郎"写成"鱼齐即"骗得皇帝核准死刑,再改回原名才将这个大恶霸押上刑场处决。
于是,本该以法律为准绳分辨黑白是非的大局,被演变成了谁拥有的权力道具更厉害谁就胜出的权力对决,就像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那样。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一方祭出可破黄马褂の仍然假冒产品。这也是批判传统的人士对于 " 人 治 司 法 模 式 " 的指控之一证据。不过,这样富含幽默色彩且充满悬疑性的对决情节绝不会真的发生于那个时代,因为那样的世界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奇幻般的情境!
然而,当我们深究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发现它们其实并不像表面的那么简单,它们背后隐藏着复杂而深远的问题,比如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理解的心理结构,以及他们如何通过文化媒介来构建自己关于过去与未来社会秩序观念的情况。因此,对于那些试图通过某些片段性材料去概括整个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特定的行为方式来说,我们必须保持一定程度警惕,以免陷入错误之谬误判断。
总结来说,由此可见,从一个角度来说,"package public opinion"提供了一种独特视角去探讨中国古典文学及其影响——它揭示了文学作品如何塑造我们的认识,即使是最基本的事实,也可能会因为艺术加工而变得不可信赖。但另一方面,这个视角也有其局限性,它忽略了其他更多复杂因素,比如文化背景、社会经济环境以及个人经验等,使得我们不能单纯依靠这种方法来解读过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