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却在包公戏中扭曲宋朝司法之风仿若乌拉那拉氏断发野史般的悲剧
乌拉那拉氏断发野史中的包公戏曲,虽在宋代文明消逝之后兴起,却以草野文人的想象重塑了宋朝司法的面貌。然而,这些舞台上的司法景象与实际的宋代司法制度相去甚远。如果将“包公戏”中展现的为真实的宋朝司法过程,那便是大错特错,就如同误把冯京当马凉一般令人笑出声来。
现在,我们有必要揭开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同舟共进》2016年04期封面图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包拯确实在宋朝活跃,但至于“包公戏”,则是在元朝才开始流行,直到晚清时期方广为人知。数百年间,“包公案”的故事融入了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以及各类地方剧;近代又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让无数中国人通过这些演绎了解古代法律与文化;学者们也借此分析传统的人治模式,并反思中国传统 司法迟迟未能现代化原因。
然而,“包公戏”的故事几乎全由民间文人编造,其构建出的古风刑罚情景,与实际历史背景不符。如果人们以为这些表演展示的是真实的历史,那就难免闹出笑话来了。因此,现在我们需要澄清那些被误解和扭曲的事实。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
正如《封神榜》中的英雄人物必备神兵利器,“包公案”的主角亦持有御赐之物——代表最高权力的道具。在元杂剧中,只出现了金牌,即丹书铁券,而到了明清传奇,则增加了一系列权力道具,如黄木枷梢黄木杖等,以断皇亲国戚臣或打三司并九卿。而桃木枷梢桃木杖,则日断阳间夜断阴。此处所谓势剑即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铜铡则发展成了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每种专杀一类人群。
凭借这些超凡之力,成为史上最强大的审判官,不分佛鬼皆可裁决。这也让一些罪犯拥有类似武器,如鲁斋郎,他因祖传丹书铁券而恃宠生娇,无恶不作。但戲劇發展中,這兩種權威對決常常無果,並需通過巧妙手段才能達成目的,比如將名單上的「魯齋郎」改為「魚齊即」,欺騙皇帝核准其死刑,再更正回來後才可以將他處罰。
從這些戲劇場面的安排看,它們似乎比現實生活中的法律程序更加精彩且直接,但事實上,這些奇幻般的情節絕非歷史真相所能支持。在這個過程中,一切都建立在權力與道具間進行鬥爭,而非依據法律標準來區分黑白善惡。一部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就展示了这样的场景,其中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对手则祭出能够破坏黄马褂的尚方宝剑,一方再点破这尚方宝剑是假冒产品。这也证明了批评者对"人治"方式进行指控的情况发生。不过,这样的富有戏剧性的权力斗争情节,在真正历史中绝无仅有。
既然如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充满幻想和夸张元素的人民艺术作品并不反映那个时代真正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而是体现了一种后世对于过去时光的一种创意性表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