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却在宋朝司法中扮演着令人惊讶的角色揭开了故宫深藏的野史趣闻
在宋代文明的光辉下,草野文人编织出了一幅幅关于包公审案的神话画卷,他们在戏台上重塑了一个完全不符合宋朝司法制度的法律世界。如果人们以为“包公戏”能真实反映宋代司法,那么这样的误解将会令人啼笑皆非,就像把冯京当马凉一样荒谬。现在,我们需要揭开被“包公戏”遮蔽的宋朝司法传统,以澄清历史真相。
《同舟共进》2016年04期 封面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包拯是宋朝人,但他的故事并没有在那个时代成为剧本的一部分。“包公戏”的兴起要到元朝时才开始,最晚到清朝时才风靡一时。数百年间,这些关于包青天审案的小说、杂剧、南戏、评书和京剧都在不断地演变和改编;近代以来,“包公案”还被多次搬上大银幕。无数中国人都是通过这些民间曲艺来了解古代司法,而一些学者也以此为依据,分析传统的人治模式,并反思为什么中国传统司法迟迟未能走向现代化。
然而,这些民间曲艺中的故事几乎全是草野文人的虚构,他们创造出的法律场景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如果认为“包公戏”就是表现真正的宋代司法过程,那简直是闹笑话了。现在,我们必须来纠正那些被“包公戏”掩盖的事实。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
就如《封神榜》中各路神仙亮出他们的武力,“包公案”的主人也配备着皇帝赐予最高权力的道具。在元杂剧中,只有金牌;到了明清传奇,则出现了各种权力道具,如黄木枷梢黑木杖等,每种都代表着不同程度的大力。这一切让我们想象出一个拥有超自然力量的手握着尚方宝剑——即所谓金剑,一旦亮出来,无论何物都不敢轻易接近。而这个丹书铁券,即免死金牌,也是一种不可触碰之物。
这里提到的势剑即尚方宝剑,金牌即丹书铁券,以及铜铡后来的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都成了经典刑具。当这些刑具一起使用的时候,它们似乎可以克服一切困难,让主角变得无所不能,有时候甚至能够杀掉佛陀或鬼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刑具并没有那么神奇,它们只是用来加强情节对比,使得犯罪者更加可怕而已。
有趣的是,有时候罪犯也会拥有类似的保护符,比如鲁斋郎,他有祖传的免死令,却仍然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在某个潮剧或者川剧中,他利用自己的免死令躲避法律,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巧妙手段失去了这份保护,最终遭到了处决。这就好比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里的情节,其中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而另一方则展示更厉害的手段,一方面点破对方手中的黄马褂假冒伪劣,最终导致对方覆灭。
然而,在这样充满激烈对决的情境下,我们不得不问自己:这样的权力斗争是否真的存在于我们的历史之中?是否真的有人持有一把超越世俗规则的大棒,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判决?
答案显而易见,不曾如此,因为这种舞台上的激战与真实生活中的正义感格外不同。此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那些基于“人治”的观念,并探索如何使我们的系统更加合理透明,以确保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尊严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