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笔下无尚方宝剑狗头铡也默然不语三千年来史书中司法的真相何其扭曲
在宋代文明的光辉下,草野文人编织出了一幅幅关于包公审案的传奇画卷。这些故事,在戏曲、小说和民间传说中流传开来,形成了“包公戏”的一大特色。不过,这些故事中的司法情景与宋朝实际司法制度相去甚远。如果我们把“包公戏”中的剧情当真,那就像将冯京误当作马凉一样,让人捧腹。
《同舟共进》2016年04期 封面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包拯是宋朝的人物,但在那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叫做“包公戏”。这类剧目是在元朝兴起的,其影响力直至晚清时才得到广泛认可。数百年间,“包公案”被融入各种艺术形式,如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以及各地地方戏;近代以来,又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因此,无数中国人通过这些改编了解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文化;一些学者也以此为例分析传统的人治模式,并反思中国传统司法为什么迟迟未能走向现代化。
然而,由于这些故事都是在宋代文明消逝之后才出现的,他们重建的历史场景,与真实的宋代司法制度格格不入。如果我们以为这些故事能准确反映那时的情形,那真是太天真的了。现在,我们有必要揭开被“包公戏”遮蔽下的真正历史。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
正如《封神演义》中各路英雄展示自己的神通,“包公案”的主角也是携带着皇帝赐予的一系列权力象征而登场。在元杂剧中,只有金牌代表着最高权威,而到了明清时期,则出现了更为丰富的地方法宝:“(皇帝)赐我黄木枷梢黄木杖,要断皇亲国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专断人间事不平;槐木枷梢槐木杖要打三司并九卿。”这里提到的势剑即所谓尚方宝剑,金牌则是丹书铁券,即著名的免死金牌。
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刑具逐渐演变成了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每种都专杀特定阶层。而凭借这样的超自然能力,故事情节变得更加夸张,有时候甚至会发生佛杀佛鬼杀鬼的情况。这一切似乎让人们误以为这种荒唐无稽的情节便是那些年代 司法生活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版本里,比如潮剧《破铁卷》,还有一个角色鲁斋郎,他拥有祖传之物——丹书铁券,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法律制裁。但最后还是因为巧妙的手段和文字游戏,最终遭到处决。这一切似乎都基于一种错误观念,即谁掌握更多权力的道具谁就是胜利者,而不是依据法律来分辨对错善恶。这符合批判者对于“人治模式”的指控,他们认为这样做掩盖了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作用的问题。
然而,这样的虚构情节绝非现实。由于没有证据显示过往曾经存在这样的刑罚或仪式,因此可以确定这样的描绘并不符合真实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警惕对历史事件进行过度想象或歪曲,以免迷失方向。本质上来说,如果只依靠民间小说或者歌舞表演来理解过去的话,那么我们的认识必然存在偏差,因为它们更多地体现的是后人的想象与创作,而非历史事实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