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手握49式动作冷眼观赏狗头铡的扭曲司法宋朝包公戏里的正义使者
在宋代文明的光辉下,草野文人编织出了一幅幅关于包公审案的故事,他们在舞台上重建了一个不真实的宋朝司法景象。然而,这些戏曲中的道具和情节,与实际的宋代司法制度大相径庭。如果我们认为“包公戏”能够准确反映宋朝的司法过程,那将是一场闹剧。
《同舟共进》2016年04期 封面图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4期,作者:吴钩,原题:被“包公戏”扭曲的宋朝司法制度
包拯是宋朝人,但当时并没有什么“包公戏”。这个角色是在元朝兴起后才开始流行起来,并且到了晚清时期,它已经成为一种广为流传的人气文化。在数百年的时间里,“包公案”的故事被不断地改编成各种形式,如杂剧、南戏、话本、评书、小说以及京剧等;近现代,又被多次改编成影视作品。通过这些作品,许多中国人了解了古代的一种司法制度与文化;一些学者也以此为基础,对传统的人治模式进行分析,并反思中国传统司法无法向现代化转变的原因。
然而,这些民间曲艺中所表现出的江湖武侠风格和神秘力量,不仅对现实世界造成了误解,而且使得人们对于真正历史上的法律体系缺乏正确理解。现在,我们有必要澄清那些被这种民间艺术遮蔽住的事实。
【尚方宝剑三口铡刀丹书铁券··】
就像《封神榜》中各路神仙登场必亮出自己的符箓一样,“包公案”的主角也携带着皇帝御赐代表最高权力的道具。在元杂剧中,只有“势剑金牌”,而到了明清传奇,则出现了权力道具:“(宋皇)赐我金剑一把,铜铡两口……”
这里提到的“势剑”即所谓的尚方宝剑,而“金牌”则是丹书铁券,也称作免死金牌。这类物品,在民间艺术作品中,被赋予超乎寻常的大能,使得主人拥有无穷尽量的大权力,就如同龙头铡专杀贵族、虎头铡专杀官吏一样。而这样的画面,让观众看似觉得这是正义裁判,却实际上只是虚构的情节,没有任何历史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有时候罪犯们也有类似的工具,如鲁斋郎,他自恃有祖传丹书铁券护身,无恶不作。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幻想,一种用于表演的手段。最终,由于这些非官方道具之间互相抵消,最终只能诉诸于高层决策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基于法律准则分辨是非黑白。
于是,本应以法律为基石划分黑白是非之争,却演变成了谁拥有的权力更强谁就胜出的斗争,看似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的喜剧情节——一方祭出御赐黄马褂护身,一方祭出可破黄马褂尚方宝剑。一方再点破这尚方宝剑是假冒产品。这也证实了批评者的指控,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模式存在严重的问题。
然而,这样的富有戏剧性的对决情节,在实际历史背景下绝无可能发生。因为到明代万历年间才出现了还需进一步考证其具体内容和意义的情况下,以及刑罚手段从未见过列入正式使用刑具之内。此外,大臣持用尚方宝剑制定于明末崇祯至清初康熙时期,而非早先几百年前的东西,更不能说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而且如此丰富多彩的情节,在史料记载中完全找不到踪迹,所以要不要再去细细思考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