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间故事20个清朝一字断案奇闻录
在清朝的乾隆十七年,一场关于一字之谜的断案奇闻在广西苍梧县衙正堂上激烈地展开。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余阿吕的人,声泪俱下地控诉前街米店的店主邱以诚赖账不还,并且辱骂他。余阿吕拿出了当年邱以诚亲手所写的借契,请求县令李文正做出裁决。
李文正询问三十二年前的债务为何至今才追还,余阿吕解释说,他父亲曾经借给邱以诚白银三百两,但后来父亲去世,他一直没有追究,只是最近生意亏本,所以才想到索要欠款。李公令差人递上借契,并传唤邱以诚到案。
当邱以诚被带到庭审时,他否认所有指控,说自己从未借过余阿吕父亲一分钱,而是后来被余阿吕诈骗三百两银子。但是在李公严厉质询和逼迫下,两人都无法坚持自己的立场,最终都被判有罪。
然而,在审讯过程中,李公注意到借契上的“邱”姓字没有“阝”旁,这让他意识到这张借契可能是伪造的。他翻阅《康熙字典》和雍正年的历书,然后突然明白了真相——由于避讳孔子的名字,“丘”姓在雍正时代开始加上了“阝”旁,因此如果这张借契真的写于康熙五十九年,那么它应该写作“丘”,而不是“邱”。因此,这张证明债务存在性的关键证据其实是一个明显的伪造品。
面对这一铁证如山的情况,余阿吕最终不得不招供,其实他和朋友朱阿良一起伪造了这张借契,以此作为诈骗银子的凭证。朱阿良也因为串通而被捕,他们两个人的阴谋计划彻底失败了。在这个过程中,被告方(即受害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权益,而法院则依法进行调查并迅速揭穿虚假信息,最终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