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话故事十篇清朝一字断案的奇迹
原告余阿吕,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在清朝乾隆十七年的一天清晨,闯入广西苍梧县衙正堂,双膝跪下,用着哀求的语气呈上了一份状子。他的父亲曾经借了白银三百两给前街米店的邱以诚,但到了后来,他父亲去世,余阿吕继承了家业,却发现自己手头困难,便向邱以诚索要回这笔钱。然而邱以诚却否认了所有的事情,并称余阿吕曾在前不久借过他三百银子。
县令李文正听完案情后,对两人说:“你们先回家去,我会在明天处理这个案件。”第二天,当李公再次审问时,他仔细查看了借契,并且翻阅了一本《康熙字典》和历书。他发现借契上的“邱”姓没有“阝”旁,这是因为雍正帝为了避免与孔夫子的名字相似,所以规定“丘”姓加上了“阝”,而当年的记录中并没有这样做,因此这张借契根本就是伪造的。
面对这一揭露,余阿吕无言以对,最终不得不招供。原来,他其实是想要通过讹诈的手段得到更多的钱财,因为自己的生意亏损。他和朋友朱阿良一起伪造了这张借契,但最终阴谋被揭穿。李公将两人枷押起来等待进一步处理,而邱以诚则感激李县令的明断,对其表示深深的感谢。这一事件也展现出了清朝法律体系中的严格性和公平性。